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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內河港濱海港區海河聯運作業區岸線調整規劃 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公示
一、規劃概述
本次規劃基礎年為2019年,規劃水平年為2025年和2030年。預測2025年海河聯運作業區貨物吞吐量1347萬噸,預測2030年海河聯運作業區貨物吞吐量2832萬噸。本次規劃海河聯運作業區共布置76個泊位,其中生產性泊位59個,待泊泊位17個,吞吐能力3000萬噸。規劃范圍內航道總長度為7.02km,總的岸線利用長度4196m,岸線利用率為29.88%。
二、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概述
(1)地表水環境影響
本次規劃海河聯運作業區污水除部分回用于灑水防塵和綠化用水外,其余最終進入規劃的新灘污水處理廠處理。不直接向水體排放,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
根據預測結果,規劃期環境保護目標處苯濃度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18)附錄D中標準限值,非甲烷總烴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的標準限值。
在采取揚塵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二類區的環境空氣敏感目標處的TSP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二級標準;一類區的鹽城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TSP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一級標準。
(3)聲環境影響
作業區噪聲影響主要發生在夜間,采取合理平面布局、皮帶機加裝防塵罩、夜間降低作業強度、夜間停用高噪聲設備、廠區設置實心圍墻等措施防治夜間裝卸噪聲,可以滿足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達標和敏感點聲環境質量達標。
(4)地下水和土壤環境影響
在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規劃液體化工區內的廢水和煤炭、礦石等散貨的淋溶水下滲,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本次規劃實施不會對區域地下水和土壤環境產生顯著不利影響。
(5)固體廢物影響
本次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各類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妥善處置,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為零,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
規劃實施后最大可信事故發生概率小,綜合事故發生概率、事故環境影響范圍與程度、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以及啟動應急預案,規劃實施后風險可控。
(7)生態環境影響
規劃實施后,土地利用類型發生改變,改變了土地原有的生態服務功能,造成一定的生態影響與破壞。規劃評價范圍內有鹽城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經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分析,本規劃實施后,自然保護區內環境空氣質量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一類標準。本規劃的實施對區域環境質量影響較小,對保護區的鳥類無明顯影響。
三、預防或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概述
(1)水污染防治措施
規劃實施后產生的作業區生活污水、作業區生產含油廢水、集裝箱洗箱污水、化工徑流污水、化工罐區洗罐廢水分別經化糞池、隔油池、集裝箱污水處理設施和化學品污水處理站等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規劃的新灘污水處理廠處理。作業區通用、散貨泊位區產生的徑流污水經收集后采用沉淀池處理,處理水回用于作業區灑水防塵和綠化用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艙底油污水上岸集中收集,經作業區預處理后接入市政管網,最終進入規劃的新灘污水處理廠處理。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散貨轉運采取密閉化,散貨由碼頭向堆場的轉運采用封閉式固定皮帶機。作業區散貨堆場優先采取筒倉、條形倉等封閉式儲存措施。
揮發性貨種分類儲存和管理,對毒性和環境影響較大的貨種必須做到專罐專線專用。采用浮頂罐、氮氣充填、隔熱保溫等措施減少儲罐無組織廢氣排放。改進裝油方式減少烴類揮發,采用密閉裝卸技術、揮發性有機廢氣回收技術等最新的清潔生產實用技術。
新建港口設施應注意配套船舶岸電傳輸系統及其接口,在港船舶推薦使用岸電,減少船舶發電機尾氣排放。大型裝卸設備盡量采用電能等清潔能源;確實無法采取電能的設備,應采用低硫柴油和無鉛汽油。
(3)聲污染防治措施
選擇低噪聲設備,同時采取隔聲和減振措施。合理布置作業區功能區布局,噪聲發生設備應盡量遠離廠界。降低鋼材、集裝箱的起吊高度,裝卸作業盡量做到輕起慢放,鋼材堆場采用枕木墊高,降低鋼材之間出現碰撞發出的偶發噪聲強度。在作業區廠界盡量種植密實型多層次復合植被。
(4)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液體化工區:碼頭區采用混凝土面層結構,圍堰底部采用防滲等級較高的混凝土;陸域儲罐區地面采取粘土鋪底,再在上層鋪10~15cm的水泥進行硬化;液體化工區陸域廠區內的化學品污水處理站要采用防水混凝土結構,池內壁涂防止酸堿、有機化學品腐蝕的保護層,防止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水滲漏進入土壤和地下水中。
散貨堆場:道路全部硬化,減少地面污染物向地下的滲漏。堆場和排水溝采取粘土鋪底,再在上層鋪設水泥穩定碎石層進行硬化;排水溝內抹防水水泥砂漿;沉淀池采用防水混凝土結構。
(5)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產生的作業區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拖運統一處理;散貨裝卸廢物清掃回收后返回堆場重新利用;件雜貨裝卸廢物、集裝箱裝卸廢物委托環衛部門拖運統一處理;沉淀池污泥返回堆場風干后重復利用;化學品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隔油池污泥、清罐泥砂、泵房產生的廢油渣、維護保養機械等產生的沾油棉紗和抹布以及油氣回收裝置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垃圾集中上岸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拖運統一處理。
(6)生態污染防治措施
加強陸域綠化,充分考慮植被的多樣性。散貨堆場周邊、廠內道路兩側種植灌木帶,灌木外種植常綠喬木。
(7)環境風險防治措施
作業區企業配備必要的圍油、吸油、收油、消防、急救、人員防護、應急作業船舶等應急物資與設備;配備經培訓的合格的應急處置隊伍;作業區企業制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演練;加強區域的聯防聯控。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規劃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航道網規劃、內河港口布局規劃、水資源規劃、生態與環保規劃以及國家、江蘇省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相關政策等有關規劃、法規和政策是協調的。
經預測,本規劃實施的資源需求與區域資源承載能力協調,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規劃實施階段的各項生態與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并加強規劃實施階段的環境管理和監控的前提下,可以滿足污染物達標排放、減緩生態影響、環境風險可控的要求,使本次規劃實施對規劃所在地的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大氣環境、生態環境的影響處于可以接受的范圍。
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鹽城內河港濱海港區海河聯運作業區岸線調整規劃》可行。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內容
(1)征求公眾意見范圍:受規劃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該規劃的單位和個人。
(2)征求意見內容:對規劃岸線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對規劃的了解狀況及反應;了解規劃情況后,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規劃持何種態度;對該規劃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七、聯系方式
(1)規劃實施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規劃實施單位:鹽城市濱海港工業園區管委會
地址:鹽城市濱海港工業園區新灘鄰里中心
聯系人:韓先生
聯系電話:0515-69036450
郵箱:hhuhbq@163.com
(2)編制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稱:綠政生態環境咨詢江蘇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青年中路30號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0515-88203236
附件:(點擊名稱可下載)
1、征求意見稿
2、公眾意見表
